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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纪检监察干部学《准则》《条例》专题辅导

4月25日下午,学校邀请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李艳萍在科技馆1号会议室举行纪检监察干部学《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校机关各职能处室、各院(系、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和各单位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留元主持。

 

    

 

李艳萍副主任从新颁布《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新增内容和重要意义等方面,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列举大量案例,对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从三个方面作了辅导。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梁留元副书记要求各单位要结合今天的辅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用《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要认真落实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结合单位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层层抓落实。单位领导要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起来,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起来,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职,重点做好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注重制度建设,从小处入手,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到位。

 

会上,还传达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对格尔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格尔木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

 

【编辑:孙颜珍  责任编辑:郭永发】